【研究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把关、强化导师责任制的通知【2019(011号)】

Rosis 时间:2019.5.6 阅读:322

各学院(系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日教育部公布2019年拟抽检6000篇学位论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导师责任意识和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学位论文学术水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各院系需组织研究生导师认真学习《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导师岗位条例》、中央美术学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央美术学院《关于学位论文抽检中“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切实落实文件精神。
二. 严格责任落实。明确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高尚品格训导、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须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强化学术规范训练,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三. 强化论文指导。研究生导师应统筹安排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工作。在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认真审阅、修改和定稿。应负责对研究生毕业(学位)申请进行审定,对学位论文、学术成果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学位论文是否在导师指导下由其独立完成、是否同意答辩并授予学位提出明确的意见。
四. 严肃责任追究。对初次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研究生院负责将此情况通告指导导师,引以为戒。对连续2年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研究生院将上报学位委员会,建议该导师停招一年;对连续3年均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五年内出现三次“存在问题论文”的,研究生院将提交院学位委员会对其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进行重新审核。
 


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院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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