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Rosis 时间:2018.5.25 阅读:322
为了加强博硕士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全面反映和评价研究生学习状态,根据学校综合测评的有关文件精神及人文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人文学院将对在读博硕士研究生进行综合测评1和综合测评2两次综合测评,具体考核时间、内容和评分原则如下:
综合测评1:
测评时间:第二学年第二学期(3月15日之前)。
测评内容:1、博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专业课完成情况。
          2、博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情况。
测评方法:1、由人文学院学科组成员根据博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专业课完成情况评分。
2、由各专业方向导师审核硕博士研究生论文选题情况。
3、凡课程未修满,或专业方向导师审核论文选题不合格者均视为综合测评1未通过。综合测评1未通过者,不能进入开题环节。
测评结果:以人文学院学科组评定的第一学年各专业课平均分及专业方向导师论文审核结果作为综合测评1的最终成绩。
综合测评2:
测评时间:第三学年第三学期(5月1日前)。
测评内容:1、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情况。
          2、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情况。
测评方法:1、通过答辩的方式,由人文学院学科组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完成情况评分。
2、由各专业方向导师审核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并评分。 
3、凡课程未修满、开题未通过或专业方向导师审核论文完成进度不合格者均视为综合测评2未通过。
测评结果:以综合测评1成绩,人文学院学科组对博硕士专业论文开题情况评分及专业方向导师论文完成进度审核结果作为综合测评2的最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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