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Rosis 时间:2018.5.25 阅读:322

项目名称:综合测评
实施目的:1、综合检查、测评研究生当前的学习状态
2、对研究生学年学业情况给与指导并提出建议
实施内容:1、二年级研究生汇报上年度课程完成情况
2、三年级研究生汇报上年度课程完成情况和本年度课题研究进度(以毕业论文及毕业创作进展为主)
实施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9月20-30日之间)
实施地点:油画系会议室
评测对象:二年级艺术硕士、学历硕士和三年级学历硕士
实施形式:
1、作业汇看,评审当天每位学生带3幅原作(素描、油画、创作各一张)
2、PPT陈述
3、评审组提问及研究生回答
4、评审导师组打分(百分制)
评审组成员:本系硕士研究生导师
测评审核:1、油画系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及监督测评情况,并结合评审意见给出结论、建议
2、系主任统筹把握整体情况
3、教学秘书将评测结果备案,并上报研究生处
评测标准:(要求及结果)
1、PPT陈述要求:
①将上年度各课程作业展品集中展示,供评审组会看。
②汇报课程成果,通过手稿、草图、研究过程、文献、图片等多种形式,展示出课程及创作的全部过程而不只是结果,同时陈述课程及创作过程中的思路。
③陈述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测评结果打分:
评审组根据学生汇报中的作品状况、研究状态综合打分。
二年级作为“综合测评I”的最终成绩。
三年级作为“综合测评II”的最终成绩。
各专业方向成绩应按以下正态分布:
95-90分占30%,89-80分占40%,80分以下占30%。

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
2014年5月29日

推荐相关信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