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Rosis 时间:2018.5.25 阅读:322

项目名称:综合测评
测评目的:
1、综合检查、测评研究生当下学习状态
2、对研究生学年学业情况给出结论并提出建议
测评内容:
1、二年级研究生测评的主要内容是汇报上年度研究生课程的学习情况及研究状态。
2、三年级研究生测评的主要内容是对开题后的研究进度及完成质量的评估,汇报
本年度课题研究进度(以毕业论文及毕业创作进展为主)。
测评时间:
综合测评I 原则上安排在第4学期,即研究生二年级第一学期9月20-30日之间(注:应在开题前完成);
综合测评II  安排在第7学期,即研究生三年级第一学期9月20-30日之间。
测评地点:中国画学院会议室、各专业教室
测评对象:各年级艺术硕士、学历硕士等
测评形式及内容:
1、将上年度各导师开设的课程作业(临摹、写生、创作)集中展示、汇看
地点:中国画学院专业教室
2、PPT陈述(10分钟以内)
PPT陈述内容:课程成果,通过手稿、草图、研究过程文案、图片等多种形式,展示出课程及创作的全部过程而不只是结果,同时陈述课程及创作过程中的主要感想及收获。
地点:中国画学院会议室
3、评审组提问及研究生回答
4、评审组实名制打分(百分制)
测评结果打分:
评审组根据学生汇报中的作品状况、研究状态综合打分。
二年级作为“综合测评I”的最终成绩。
三年级作为“综合测评II”的最终成绩。
各专业方向成绩应按以下正态分布:
95-90分占30%,89-80分占40%,80分以下占30%。
评审组成员:中国画学院学科组、全体硕士导师
测评审核:
1、各专业系主任负责组织,系统审核整体情况并将结果上报中国画学院办公室备案。
2、中国画学院学科组负责检查及监督测评情况,并结合评审意见给出结论、建议,
结果上报研究生处备案。

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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